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广西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置汽车装调工、汽车维修检验工、营销员3个比赛项目,均为单人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时间地点
(一)汽车维修检验工赛项
比赛时间:2025年11月14日报到,11月15-16日比赛;
比赛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兴宾区来华投资区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
(二)营销员赛项
比赛安排:2025年11月21日报到,11月22-23日比赛;
比赛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
(三)汽车装调工赛项
比赛安排:2025年11月28日报到,11月28-29日比赛;
比赛地点: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旱塘岭1号)。
三、组织机构
比赛由广西机械工程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承办,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嘉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成立2025年广西汽车流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组委会办公室、技术工作组、监督仲裁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机械工程学会秘书处,负责大赛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竞赛标准及方式
(一)比赛参照竞赛项目所对应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标准要求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内容,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范和技术文件。
(二)竞赛方式。3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赛项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判、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作答。
各赛项承办单位要积极与组委会办公室密切沟通,落实赛前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竞赛的技术文件、竞赛规程和评分要求等由竞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五、参赛选手
(一)报名条件:从事相关工作的汽车流通行业在职职工(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无年龄、学历和职务限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相关技工院校和大中专院校中有正规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曾签订劳动合同或享受过社保的人员不得参加学生组竞赛。
(二)本次竞赛以单位组队的形式参赛,广西辖区内各院校、企业均可以选拔本单位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每个单位各赛项各组别限报2名选手参赛。
(三)报名方式。竞赛采用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各参赛队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广西“数智人社”系统)(https://www.gx12333.net/)完成信息注册。
1.各参赛队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队报名工作。联络员以个人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广西“数智人社”系统,进入“个人办事—技能大赛”模块下的“参赛单位权限模块”完成参赛资格申请,参赛资格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2.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参赛队参赛资格申请后,由联络员负责在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注册并填报本队参赛选手及其他人员信息。
3.选手等人员注册和信息填报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
4.注册人员照片要求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照片大小要求为100—150KB,严禁上传自拍、翻拍、扫描等照片作为证件照。
5.注册人员名单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各参赛单位要加强选手信息审核工作,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核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项荣誉。
六、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1.竞赛设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奖选手由本次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在各赛项获得第1名选手的1名指导教练,由组委会授予“优秀教练”。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参赛选手比赛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报名时实际持有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准)。其中,对获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最高至技师)。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组最高至中级工)。以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赛选手的50%以内。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竞赛要求,加强沟通,认真做好开展有关赛项的组织选拔工作。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转化,推动本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水平提升。
(二)在竞赛组织过程中,各赛项组织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赛务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有关参赛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参赛期间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18126712291 谈永霖19163858866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99号
广西机械工程学会
2025年10月17日